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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到但发票未到,暂估入账应该如何操作

来源:北京仁和会计培训班    时间:2017/8/25 17:33:20

    “暂估入账”通常适用于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企业购入的货到了,但发票没有及时到达的情况。实务中,由于各个企业业务特点、会计核算方式、会计人员专业能力与见解各不相同,导致“暂估入账”的实务处理方法也各不相同。那么,实务中发生需要暂估入账的情况,应该如何操作呢?和北京仁和会计学校一起来看看吧!

  1、存货暂估的基本概念

  暂估,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、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,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,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。

  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,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,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。

  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,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,形成暂估凭证。

  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。

  2、暂估的账务处理

  1、暂估入库

  【案例】

  某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(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税率17%),原材料已验收入库,但尚未收到发票。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 170元(含税)。

  【解析】

  借:原材料——A 1 000

  贷:应付账款——暂估/无票(XX供应商 ) 1 000

  必须注意的是,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。

  因此,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,且上述分录中,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。

  2、暂估回冲

  按照规定,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,但在实际工作当中,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,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,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,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。

  ①红字冲回暂估入库

  借:原材料——A -1 000

  贷:应付账款——暂估/无票XX供应商 -1 000

  ②收到发票,做入库处理

  借:原材料——A 1 000

  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 170

  贷:应付账款——XX供应商 1 17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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